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召开自治区革命老区专题会议

2021/10/22  浏览量:     

  2021年10月15日,内蒙古自治区改革和发展委员会在呼和浩特召开全区振兴革命老区专题会议。内蒙古自治区有代表性的革命老区盟市老促会、旗县区老促会参加,相关盟市、旗县区改革和发展委员会分管革命老区工作的负责人共四十余人参加了会议,共同研究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意见》(国发[2021]3号)工作。

  

  内蒙古自治区老区建设促进会苏福祥副会长

  会议上,内蒙古自治区老区建设促进会苏福祥副会长向参会同志介绍了内蒙古革命老区和老区人民,在战争年代为中国人民的解放事业和内蒙古自治区区域自治运动的开展,付出的巨大牺牲、做出的重大贡献,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在改革开放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代,革命老区和老区人民弘扬革命传统、发扬老区精神通过艰苦奋斗、改革开放、创新发展取得的光辉业绩。同时针对在内蒙古自治区如何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意见》(国发[2021]3号),提出了工作建议。

  

  乌拉特前旗老促会特会长发言

  参加会议的各盟市老促会、旗县区老促会高度重视,会前都进行了调查研究,做了认真准备,在会议上积极发言。大家认为《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意见》(国发[2021]3号)的发布,明确了新时代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指导思想、任务目标、支持政策、落实机制,这是我们党和政府关于革命老区工作实践探索和制度建设的最新成果,为对革命老区工作的全面领导提供了基本遵循,《意见》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把革命老区建设得更好,让老区人民过上更好生活”重要指示的纲领性文件。对自治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意见》(国发[2021]3号),从政策、规划、项目、组织等方面提出了很多好的建议意见。

  赤峰市老促会副会长于天慧在会上介绍了赤峰市革命老区基本情况,分析了赤峰市革命老区尽管摘掉了贫困县的帽子,但普遍存在的问题是:基础薄弱且同比差距较大,特色优势产业体系尚未形成,教育、医疗等民生短板明显,生态保护与减贫发展矛盾突出。由于历史原因、地理因素和自然条件的限制,历史形成的经济发展相对滞后、经济总量偏低、振兴发展基础不牢、发展后劲不足等问题仍然突出,仍然存在,仍然制约着老区经济的发展,影响着老区的社会进步。这些地方的发展仍然需要得到国家的特别关心、支持和帮助。革命老区作为新时代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完善区域经济布局的重要一环,需要政策支持补齐短板、完善基础设施体系、培育壮大特色优势产业,进一步提升经济质量效益和核心竞争力,筑牢振兴发展基础,实现共同富裕。

  

  赤峰市老促会副会长于天慧发言

  并提出了有关工作建议:一是继续实施扶持革命老区倾斜政策,推动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二是接续出台革命老区振兴发展政策文件,尽快制定内蒙古贯彻落实国务院、中央两办关于革命老区开发建设、振兴发展的具体实施意见。三是加大对革命老区帮扶机制,安排革命老区转移支付、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时对革命老区予以倾斜支持,增加老区转移支付资金规模,扩大支持范围。积极争取将国家级革命老区宁城县、喀喇沁旗纳入国家财政每县1000万元财政扶持老区发展转移支付预算之内,积极争取将自治区政府批准的革命老区松山区、敖汉旗、克什克腾旗纳入中央财政扶持老区发展转移支付预算补助范围,同等享受国家对革命老区县的财政转移支付补助,保证自治区政府革命老区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数量不减,及时落实到位,积极争取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老区公益补助资金对内蒙古革命老区扩大扶持范围和加大支持力度。四是弘扬和传承革命老区红色文化。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2018-2022年)的意见》”(中办发 〔2018〕45号),组织申报内蒙古自治区和赤峰市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晋察冀、冀热辽抗日根据地片区)、分县保护利用名单(宁城县、喀喇沁旗、敖汉旗、克什克腾旗、松山区、林西县等);启动一批革命文物类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自治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赤峰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申报工作;实施一批革命文物保护展示利用项目,推介一批红色旅游精品线路,开发一批革命文物宣传产品和文化产品;自治区和赤峰市政府公布一批革命文物类自治区级、市级保护单位,命名一批自治区级、市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国防教育基地,推介一批革命文物保护传承优秀案例和成果,加大对革命博物馆、革命历史类纪念设施、遗址和烈士纪念设施、现存革命文物的保护修缮力度。五是统筹政府和社会力量,充分发挥自治区各级老区建设促进会的党政参谋助手、推动老区振兴发展的重要作用,搭建社会力量参与平台,建立健全公众参与机制。六是依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革命老区认定办法的通知》(内政字[2011]15号)规定,积极争取将由革命老区喀喇沁旗、松山区中整建制划出老区乡镇组建的元宝山区、冀察热辽中央分局所在地林西县和革命史实清晰、符合老区县申报条件的翁牛特旗、巴林右旗审核批准为革命老区县。七是各级发展改革委要认真履行发改委统筹协调革命老区工作的要求,统筹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规划、项目、资金和政策支持,协调各部门、单位落实振兴发展革命老区的具体工作,协调与老促会主管部门的关系。

  自治区改革和发展委员会的同志在会上发言,表示自治区改革和发展委员会要积极为自治区党委、政府当好参谋助手,认真吸收大家的政策建议,力争在11月份出台自治区贯彻落实国发3号文件的贯彻落实意见;在自治区整体规划上做到与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相衔接;在对革命老区项目支持上积极搞好项目对接,以实际行动支持内蒙古革命老区振兴发展。

  (赤峰市老促会 于天慧)